第129章 尋買主

2018-12-26 作者: 花柒遲遲
第129章 尋買主

林大河把目光從水晶球上挪開,再看皺眉的老爹,還有吃的小嘴兒鼓鼓的侄女,心神就恢複了幾分清明,於是乾笑道,“爹說的對,我一時想差了。我今晚就回城去問問消息,實在不成就去府城。這樣的寶貝,若是賣個蘿卜價兒就太可惜了。”

“這還差不多,”老爺子瞪了兒子一眼,雖然礙於孫女在旁邊,但還是訓誡了兒子幾句,“不管是做生意也好,還是做人,最忌諱的就是貪心。沒有本事掌控的事,一定不要因為貪心而勉強,最後往往貪心不成,反倒折了本錢,甚至小命兒!咱們林家就是農門小戶,不求榮華富貴,隻求衣食無憂,全家平安喜樂。你要牢記!”

“是,爹。”林大河跪了下來,趕緊磕頭,心裡暗暗有些愧疚。這些時日也是點心鋪子生意太好,在外走動被同行或者朋友捧的太高了,免不得行事就有些飄飄然。好在家有老爹,舉起大棒子一下把他砸回實地,否則以後怕是真要惹禍上身。

“起來吧,嬌嬌還在一邊呢,這寶石球兒就是嬌嬌拿出來的,她一個小孩子都沒貪心,你倒是丟臉了。趕緊回城去,這事也不要著急,一切以穩妥為主。”

“是,爹。”

父子兩個又說了幾句話,林大河就要返身回城,嬌嬌跟在叔叔身後,小聲囑咐,“三叔,尋不到買主也沒關係,賤賣也沒關係,我這裡還有。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懷璧其罪。”

林大河聽得心暖,伸手摸摸小侄女細軟的頭發,溫聲應道,“好,嬌嬌放心,三叔知道。”

嬌嬌笑的大眼彎彎,從腰側的挎包裡摸了一個紅彤彤的蘋果塞給叔叔,提醒道,“三叔路上吃,彆讓方叔叔發現了。”

林大河忍不住大笑,作了小心模樣,趕緊把果子藏進袖子,應道,“路上就吃完,果核都不讓他看到。”

說罷,他擺擺手就上了馬車,匆忙趕回城裡去了。

城西大院兒裡,方傑還在百無聊賴的做著監工,突然見得林大河回來,自然大喜。

“哎呀,你回來的真早啊,我還以為你留老宅住了。”

林大河右手從袖子裡摸出一個紅蘋果塞過去,立刻歡喜的方傑眼睛都亮了。

說起來,也是奇怪。他自小身體不算好,家裡長輩寵著,飯食自然是恨不得一日三換,就為了他能多吃一口。好不容易把他將養長大,他也沒什麼喜愛吃的東西。

但林家這果子,居然橫空出世,從嬌嬌第一次遞給他啃了一個,他就覺得香甜,果味濃鬱,吃進肚子,好像全身都舒坦。說不得,他就著了迷。

偏偏林家這果子好像也不多,他也不好同嬌嬌一個小丫頭搶吃的,倒是嬌嬌惦記他們的交情,常分他幾個。這也就成了他的念想,好似孩子偶爾得到糖果一般,意外的驚喜。

林大河眼見方傑大口咬了蘋果,嚼得哢擦作響,很是不理解。這果子他也吃過,不過覺得味道比普通果子好很多,但也不至於像方傑這般如同吃仙丹妙藥一般啊。

若是方傑知道真相,怕是一定要拎了他暴打。這絕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林家每日吃的東西,都是嬌嬌從空間裡拿出來的,早就成了習慣,自然不覺得這果子珍貴。反倒是他,吃一次還要勞心費力贏棋才成,而且嬌嬌這丫頭越來越精明了,想贏她更難了…

“聽說最近城裡誰家在尋好東西嗎?”

林大河冷不丁的問了一句,害得方傑差點兒噎到,好不容易平複就白了他一眼,問道,“尋什麼好東西?你怎麼突然問這個?”

“我自然是有用處,你若是閒著無事,就幫我打聽一下,看看誰家要尋稀世之寶。你們方家家大業大,交往的都是名門富貴之人,這些消息怕是聽說的更多些。”

林大河不肯說清楚,惹得方傑更是好奇,但他眼珠兒轉了轉,也沒追問。林家既然拖了他打聽這事,自然繞不過他去,等幾日就知道了。

“放心,這事好辦,我娘常出去賞花喝茶,這些事最清楚,等我回去問幾句。”

方傑毫不猶豫就出賣了自家老娘喜歡八卦的缺點,轉而想起什麼,又從袖子裡甩出一張燙金大紅帖子,“再有三日是我的冠禮,記得來喝酒。”

冠禮?

“你…還沒行冠禮嗎?”

林大河問的有些遲疑,雙眼在方傑身上梭巡,惹得他立刻跳腳。

“林大河,你什麼意思?本少爺風華正茂,剛要行冠禮,怎麼了?瞧你這模樣,難道先前還一直把我當老頭子了?”

林大河自然不能承認,笑道,“哪能呢,就是覺得你比實際年齡更成熟穩重,風流瀟灑…”

說起來,林大河和方傑相識,也是挺戲劇性的。剛娶了王燕第二年,林大河因為一單生意出問題,被嶽父罵的厲害,他突然意識到,父母攔著他娶王家女是正確的,他如今在王家,若說是女婿,還拿著工錢。若說是聘請的掌櫃,還要把王老爺當爹敬著,很多時候,做多做少都是錯,裡外不是人。

他一時憋悶,就去喝了酒,大醉而歸的時候,同另一個醉鬼,也就是方傑撞到了一起。碰巧,那會兒夜色微微有些暗沉,有人丟了荷包,小偷同兩人一般穿了青衣,於是失主追來,見到兩人就咬定是小偷。

兩人醉的厲害,不能自辯,也無人打證言,就被扔去了縣衙大牢。

第二日,還是方家尋不到人,發狠滿城找起來,才算把人撈出來。方傑也算仗義,同林大河在牢裡住了一日,林大河很是仗義的攔了那些老犯兒洗劫方傑的衣衫鞋襪,於是,他順手把林大河也撈了出去。

兩人有了這麼一次共同經曆,算是交了朋友,偶爾閒暇就聚在一起喝酒談天,漸漸交情深厚。

在林大河心裡,方傑仗義又聰明,是個值得交的好友,倒是把他的年歲忘腦後去了。實際他們並不同齡,他甚至比方傑還大了十歲有餘…

於是,鬨了這個烏龍,實在不知道是說方傑成熟,還是該說林大河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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