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是說對了:我們是拿十年當一年活著。乾了二三年,我覺出自己是變了。我的皮膚粗糙了,我的嘴唇老是焦的,我的眼睛裡老灰淥淥的帶著血絲。我起來的很晚,還覺得精神不夠。我覺出這個來,客人們更不是瞎子,熟客漸漸少起來。對於生客,我更努力的伺候,可是也更厭惡他們,有時候我管不住自己的脾氣。我暴躁,我胡說,我已經不是我自己了。我的嘴不由的老胡說,似乎是慣了。這樣,那些文明人已不多照顧我,因為我丟了那點“小鳥依人”--他們唯一的詩句的身段與氣味。我得和野雞學了。我打扮得簡直不象個人,這才招得動那不文明的人。我的嘴擦得象個紅血瓢,我用力咬他們,他們覺得痛快。有時候我似乎已看見我的死,接進一塊錢,我仿佛死了一點。錢是延長生命的,我的掙法適得其反。我看著自己死,等著自己死。這麼一想,便把彆的思想全止住了。不必想了,一天一天地活下去就是了,我的媽媽是我的影子,我至好不過將來變成她那樣,賣了一輩子肉,剩下的隻是一些白頭發與抽皺的黑皮。這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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