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看起來似乎已經有了模樣
大明朝的政治管理從未下到過鄉村。
曆朝曆代的王朝的統治也從未能夠下到鄉村。
這就給了豪強地主坐大的機會……
雲昭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寫下這段文字之後,就有一種深深地無力感充斥全身。
休息了片刻,他就起身換上一張笑臉陪同母親一起去參加雲河的婚禮。
雲河不是雲氏的親族,在雲氏族譜上沒有他的名字,隻是一個住在村子裡的老莊戶。
可能在很多年前,他的父親或者爺爺,或者更遠的祖先發現,在這個莊子上生活,姓雲比姓彆的姓能夠獲得更多的一點幫助,所以就果斷的改了姓氏。
雖然在改姓之初,必定會被人鄙視的,也會受到雲氏本族人的嘲笑。
但是,當他們頂住這些嘲笑跟鄙視之後,他的後代總能享受到外姓人享受不到的好處。
雲昭不知道這樣的遠見對不對,可是,這樣長時間下去,整個村子姓雲就指日可待了。
尤其是在這兩年,改姓的人尤其多。
人多了,也就沒人嘲笑了,雲氏本族隻有雲昭一個,陰族人從來都不摻和本族的事情,能說的上話的人隻有雲旗這一支族人。
可是,雲旗這一支人跟本族的關係太遠,也管不到這些事情。
因為雲河姓雲,所以,雲娘給他們家的賀禮也就比彆人重一些,比如,多了一枝銀簪子。
一桌藍田九大碗的豪奢酒席上,隻坐了雲娘跟雲昭,年邁的主家坐了半個屁股,等菜肴上齊之後,就敬了雲娘一杯酒,就陪著小心離去了。
一桌九大碗的宴席置辦下來至少要一兩銀子,這已經是鄉民們辦酒宴的最豪奢的標準。
雲河家裡的人丁多,也隻能支撐起這一桌,其餘的都是大鍋菜。
雲昭對九大碗的宴席很是好奇,逐一看過之後也忍不住胃口大開,準備大吃一頓的時候,卻被母親瞪了一眼。
隻見母親從每一個碗裡挑了一筷子裝在一個粗瓷碗裡放在雲昭麵前,低聲道:“這桌席一兩銀子呢,你看看,做飯的大師傅就等我們娘兩吃完,好把這桌子的菜肴倒進大鍋裡讓大家好,你那麼貪吃做什麼。”
聽母親說了這樣的話,雲昭立刻就沒了胃口,跟母親匆匆的分享了那一碗混合成的九大碗,就告辭回家。
“這一次雲河算是有臉麵了,主家大娘子跟大少爺吃了一碗,上一次在劉老八家,主家大娘子可是一口水都沒有喝啊。”
“是啊,確實有臉麵,不過,這一桌子沒一兩銀子下不來,雲河這也算是下血本了……”
母親回去了,雲昭卻帶著錢少少留了下來,他喜歡看這樣的喜慶場麵。
錢少少不知從哪裡混了一碗大雜燴就著鍋盔吃的香甜,雲昭卻看著雲河那個有些木訥的新郎官被眾人捉弄。
新娘子進來的時候,也沒有什麼好驚豔的,農家娶媳婦,以身體壯,能乾為第一要素。
當新娘子走路的時候不小心露出了一雙大腳,頓時,就有好事的哄堂大笑。
攙扶著新娘子的喜婆婆不斷地指著起哄的漢子們咒罵,新娘子卻恨不得在這一刻把腳給剁掉。
眼看著雲河的老爹跟老娘的臉就要變成鍋底了,雲昭走進人群,瞅著新娘子的一雙大腳道:“太好了,我以後娶老婆一定要娶大腳的!”
錢少少左右看看艱難的把嘴裡的食物吞下去,也跟著大喊道:“裹小腳難看死了,還臭,少爺,以後我老婆要是有一雙小腳,進門我就一杠子敲死!”
前來吃酒席的雲楊也皺著眉頭道:“我也不要小腳的。”
至於雲卷,雲舒,雲飛,雲樹一乾雲家莊子最有出息的孩子們自然也是同氣連枝的發聲。
“不要小腳老婆!好好地一雙腳硬是給弄成那樣,走起路來像肥鴨子一般,不要!”
“小玉,你不要裹腳啊,每天見你連路都不能走的模樣,我看了心疼啊……”
聽雲卷喊出這句話,人群裡一個半大的丫頭嗷的叫了一聲捂著臉就跑了。
至於雲昭一群人看著素來不願在人前說話的雲卷齊齊的張大了嘴巴……
雲昭從袖子裡摸出二兩銀子放在喜婆婆端著的木盤裡算是給新娘添了嫁妝。
新娘子感激的目光即便被紅蓋頭擋住了,雲昭還是能感受的到。
一句話就能拯救一個人,雲昭當然會做,更何況他本身就對裹小腳這事深惡痛絕,他連母親的小腳都非常厭煩,遑論其它。
雲昭相信,自己這群人放出了這樣的話,不論年歲大小,以後雲氏眾人不裹小腳會成一種習俗。
這就是鄉紳在鄉裡的作用,能夠移風易俗,如果拿出縣令的身份,在這種場合屁用不頂,說不定還會招來一頓臭罵。
“我其實是喜歡小腳的。”
錢少少跟雲昭出了宅院之後就小聲的嘀咕。
“好啊,先讓你姐把拆掉的裹腳布重新纏上!”
“那還是算了,我們以後都娶大腳老婆吧,不過,也不能太大了吧?要不然晚上睡覺的時候坐起來數腳指頭,看到一雙比我的腳還大的腳,我該是一個什麼心情?”
“咦?你晚上不好好睡覺數什麼腳丫子啊?”
“我總得知道我姐姐還在吧?”
“數腦袋不成嗎?”
“這你就不知道了,數一遍腦袋發現我姐在,再數一遍腳丫子發現我姐還在,這豈不是雙重的快樂?”
雲昭搖著腦袋匆匆的走了,他總覺得錢少少這孩子腦子不對勁,現在確定了,他的腦袋是真的不對勁。
玉山上的造槍作坊還是沒有多少進展,造出來的東西彆說跟戚家軍的飛鳥銃比了,就連雲昭從洪承疇那裡弄來的三眼銃都比不上。
即便是最好的鳥銃手,也沒辦法掌握玉山造出來的鳥銃,明明指的是靶子,鉛彈飛出去之後往往就跑去了彆的地方。
還炸膛……
雲昭知道什麼樣的槍才是好槍,可是呢,讓他自己造槍,他還不如玉山上的工匠。
不過,紙殼子彈的研究倒是有了很大的進展——也就是把火藥跟鉛彈定量裝在一個紙殼裡,用的時候咬破,把火藥跟鉛彈一起倒進槍管就成。
儘管這個發明在雲昭眼中簡直就算不上發明,可是,當雲福自己試驗了這種紙殼子彈之後,就強烈要求雲昭大量生產這種彈藥——因為,在敵人進入有效射程之後,他以前能開三槍,有了定裝火藥之後,他能開五槍。
“千萬彆小看多出來的兩槍,他能決定一場戰鬥的勝負!”
雲福的表情異常的認真。
“我總覺得應該有更好的。”
“我不要更好的,我就要這個!”
雲福的話語毫無商量的餘地。
“好吧,我們可以大量生產這個。”
雲昭算是認同了雲福的看法,事實上他也知道,想要槍彈再進一步,就需要研究出雷汞這東西出來。
他之所以大費周折的將湯若望,鄧玉函,羅雅穀這些人弄來,就是為了這些東西。
“昨日收到馮英小姐的來信,說她們全部去了夔州。”
雲福說這話的時候多少有些傷感。
雲昭淡淡的道;“告訴馮英,夔州不是一個好地方,不適合族居。”
雲福驚詫的道:“為何?”
雲昭瞅著對麵的牆壁,有些傷感的道:“孫承宗督軍遼東,兵進大淩河,準備重修大淩河堡壘。”
雲福不解的道:“遼東的事情跟夔州有什麼關係?”
雲昭瞅了雲福一眼道:“會有關係的,你以後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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