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公雞

2018-04-15 作者: 孑與2
第四十二章公雞

黃又廷跪倒在泥水裡恐懼的幾乎要昏厥過去,雄鷹王兩隻血紅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他,信使帶來的消息擊潰了雄鷹王最後的一點驕傲,天湖毀了,莫達得逞了。

雄鷹王準備吃完飯就回去,早一點,晚一點並不要緊,天湖已經毀了,三天多的時間足夠莫達劫掠的了,族裡的孩子和女人在自己回去之後一定不會在了,人口從來都是每一個勢力積極爭搶的對象,叛亂之初,大家以殺人為最高的榮耀,戰亂後期,大家奇怪的發現沒人幫自己牧羊了,然後就開始搶劫人口了,孩子和女人在高原上比金子還要珍貴。

大鍋的水開了,肉煮熟了,鍋裡煮的就是黃又廷,所以他的早飯也隻能是黃又廷……

笑林老道唏噓不已,給雲崢講述了元山上發生的所有事情,對那個單薄的女子欽佩的無以複加,想要救援,卻無處下手,火焰太大了,大到人不能靠近的地步,雄鷹王後撤到老爺嶺的時候他曾經冒險去火場查看,進了堡壘以後才發現,那裡已經徹底的燒成了瓦礫堆。

“所以您打算去為那個叫做花娘的女子複仇?太危險了!”

笑林嗬嗬一笑道:“一個忠烈的女子死了,那麼就該有人為她送葬才是,老道不才,願意做這樣的一個人,否則英靈合不上眼睛啊,老道就算是戰死了,也能陪著那個烈女走一段陰曹路,一個女子單獨走太淒涼了些,所以雄鷹王該死!

雲錚正要說話,卻見笑林道士已經不見了,隻有蒼涼的歌聲傳來,而後消失在林莽裡。

“急什麼啊,笑林,那個女子要是死了,我把腦袋給你!”雲崢小聲的嘀咕著,這樣的女子如果不見一下嗎,實在是三生的遺憾,太厲害了,兵凶戰危之下還能有這樣的腦子,雲崢太佩服了,不過,這個時候,她會在哪裡呢?要是自己的話,該去哪裡呢?

元山上還有地方冒著淡淡的黑煙,這裡已經成了一個死人的世界,不管以前多麼凶名卓著的人,如今也隻是一灘肉泥而已。

狗頭山上更是荒涼,連蒼鷹都不願意飛過這裡,煙火氣彌漫著整個山頭,就在最靠近大門的地方,兩塊磚石突然掉了下來,一隻滿是黑灰卻非常纖細的手從小洞裡探了出來,又迅速地縮了回去,就像是一隻受驚的兔子。

又過了很久,又有磚石掉了下來,這一次,一個不大,但是很沉重的包袱被扔了出來,緊接著探出來一顆烏漆嗎黑的腦袋,隻有滿頭的秀發和耳朵上的墜飾才能表明這是一顆婦人的腦袋。

整個人蠕動著從洞裡鑽了出來,凸凹有致的身材絕對不是區區一襲小衣能遮蓋的住的,剛一上來就貪婪的大口呼吸,窩在洞裡差一點被活活的憋死。

從包袱裡拿出一襲粗布青衣,快速的換上,又將耳朵上的墜飾卸掉,找了一點煙灰將耳洞填上,腳上的繡花鞋也被她換成了一雙薄底的快靴,背好包袱,謹慎的觀察了一下四周,就狸貓一樣的鑽出了大門,瞅了一眼被黑灰覆蓋的華馬蜂,就匆匆的下了狗頭山。

對滿地的屍體她好像沒有半點的不適應,整個身子貼著牆根快速的移動,她好像對路徑非常的熟悉,三拐兩拐就下了元山。

在走進鬆林之前,回頭看了一眼元山,元山依舊雄偉,白雲圍在山腰,隻是物是人非罷了。手裡握著一把短短的匕首,這個女子義無反顧的一頭紮進黑鬆林。

或許是上蒼保佑,或許是那些野獸都去了元山吃屍體,她平安的走出來黑鬆林,麵前就是讓人望而生畏的蒸籠峽。

“蒸籠峽,蒸籠峽,蒼鷹不顧,猛虎徘徊,人人都把這裡當做生死險途,老娘倒要見識見識!”女子輕聲的為自己打氣,從包裹裡拿出一點吃的填了肚子,又把自己帶來的水囊灌滿了清泉水,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氣,終於邁開了她的腳步。

螞蝗給了她最恐怖的折磨,等她走到清水泉邊上的時候,已經精疲力竭了,看到汩汩的從沙子裡泛出的清泉,把自己的腦袋紮在水裡,痛快的喝了一個夠,她的水囊早就一滴水都不剩了。

全身都被汗水浸透了,低頭聞聞自己的衣衫,厭惡的皺皺眉頭,四處觀察一遍,就小心的把自己的雙腳泡進水泉裡,冰涼的泉水讓她的暑氣全消,終於經不住洗澡的誘惑,再一次觀察了一遍四周的情形,美美的浸泡在泉水裡,泉水洗去了身上的煙火色,露出了凝脂一樣的肌膚……

就在她努力克製著自己想要再泡一會的誘惑的時候,身子猛地一僵,輕啟朱唇道:“如果您是一位登徒子,就該下水一會,如果您是一位正人君子,就該轉身,這樣賊目爍爍的盯著人家洗澡是為那般?”

身後的大石頭上傳來一個慵懶的聲音道:“這怨不得我,我好好的在大石頭上睡覺,有天仙翩然而至在這裡沐浴,不管是作為登徒子還是作為正人君子,都沒有理由放過這樣的人間盛景。

那女子掩著胸口霍然轉身看見對麵的大石頭上趴著一個俊秀的少年郎,頭發隻是隨便的紮起來,從脖子上垂了下來,雙手托著下巴,一雙賊兮兮的大眼睛正在看著自己。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書院的學子如今都變得這樣嗎?”見到是一個半大的孩子,女子的心放下了一般,一雙媚眼卻在急速的掃視四周。

“不用擔心,這裡沒彆人,馱隊在前麵兩裡地遠的地方,我在這裡就是擔心你走不出蒸籠峽,特意過來幫你一把的。”雲崢從石頭上跳下來,走到泉水邊上,撿起女子的衣衫遠遠地拋進了滾燙的熱水泉裡麵去了。

女子大急,想要從水裡出來到底缺少膽量,恨恨的對雲崢說:“一隻半大的小公雞而已,想要占老娘的便宜就直說,扔我的衣服做什麼?”

“你的衣服上有螞蝗,不扔了等著它們喝你的血嗎?好歹也是元山上的重要人物,怎麼就分不清好賴。”

“你是誰?”女子的聲音裡透著一股子寒意,緊緊掩著前胸的手臂也垂落下來,一把匕首就出現在她的手中。

“我是誰?如果不是我準備殺掉元山的盜匪,你有能力脫困嗎?見到恩人也不知道說聲感謝的話,還大聲的質問,真是過分。”

“吐蕃人是你引來的?”

“是啊,你們在豆沙關屠城,總不能逍遙法外吧?”

“不就不擔心吐蕃人占領元山?他們是比元山盜更加可怕的敵人!”

“沒錯,所以我又讓吐蕃強盜去搶劫雄鷹部的老巢去了,等到明年開春,山那邊該沒有雄鷹部這麼一個部族了吧?”

雲崢一麵回答女子的問話,一麵將一個小小的包袱遞過去接著說:“這是我的衣衫,我稍微高些,你將就著穿,沒關係的,我這人很乾淨的,甚至有一點潔癖,所以你不用擔心會穿到一個臭男人的衣服。”

女子接過包袱打開看了一眼,發現衣服果然很乾淨,而且這個少年郎還非常細心的給自己準備了裡衣,就是這雙襪子比較奇怪。

“我要穿衣服了!”

“你穿啊,沒人攔著你。”

“滾到石頭後麵去!”

雲崢嘿嘿一笑,就去了石頭後麵。

花娘一邊穿衣服,一麵覺得好笑,為什麼自己對這個少年好像很難升起敵意,即使在這樣古怪而危險的情形下依然提不起戒備之心?

穿好了衣服,花娘這才撿起自己的包裹,走到石頭後麵,發現那個少年正在對自己笑,想到自己剛才的樣子也覺得好笑,兩個人乾脆就大笑起來,引得樹枝上的螞蝗雨點般的往下掉。

雲崢是對這個女子好奇,至於看人家,這是男人的愛好,而花娘在強盜窩裡生活了十年,早就對節義看得很淡,從不多的話語裡彼此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那就是我們不是敵人。

“知不知道,有個老道愛上你了,為了你現在去追殺雄鷹王去了,我問過他乾嘛要這麼做,他說你是一個烈女,為你複仇天公地道,如果不幸戰死了,也能陪你走一段陰曹路,擔心你一個人走起來恓惶!怎麼樣,感動了沒有?這可是我聽過最動聽的情愛話了。”

“果真有一個這樣的人願意為我複仇?”

“千真萬確,我估計他得手的可能性有八成,因為那個雄鷹王的心已經亂了。”

“那就好,隻要他活著回來我就嫁給他!”

“暴殄天物,你這麼美麗,而他是個臟道士,虧大了,你如果真的想嫁人,不妨考慮一下我,我很有錢的。”

“你知道什麼是男人嗎?如果你說的那個男人真的存在,我立馬嫁給他有什麼關係,願意為我去報仇,願意為陪我走一段陰曹路,這樣至情至性的男人不管長成什麼樣子,女人都應該死死地抓住,這樣的好男人,在大宋基本上死絕了。

至於你?隻不過是一隻喔喔叫的小公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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