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候車廳的長椅上,一覺睡醒,發現脫在地上的一雙皮鞋不翼而飛了!
詼死的我,無論坐著或與人閒聊,都有一個脫鞋的習慣。或許是長時間的旅途勞頓,我亦不知我今夜是啥時走出火車站出口的?又是如何摸到這長途汽車站的?當我拖著疲遝不堪的步子趑趄到長途汽車站時,隻知道離發往我所居住的小鎮的發車時間尚早。我躺在長椅上頭枕著皮包睡醒後,候車室窗外的天幕,依然沒被晨曦的光暈漂白著,濃墨重染的天幕上麵綴著幾粒紐扣一樣大小的銀白星辰。
我揉一下惺忪睡眼,抬腕看表,離開車時間還有10分鐘。我慌忙做著準備工作。但可惡的皮鞋沒有了!我瞅瞅人行道,沒有;再瞄瞄椅子底下,依然空空如也;我蹲在長椅上前後左右掃來掃去,仍舊一無所獲。我心裡“撲通”一下。我知道我的皮鞋一定是被哪個短命的家夥偷走了!在家裡常聽朋友們閒聊時說:有許多人專門喜歡在車站偷熟睡中旅客的皮鞋,但沒想到今天竟有人偷鞋偷到我頭上!
在這瞬間,一種羞辱、憤慨占據著我的胸腔。沒有鞋,我怎麼回家?何況又趕上寒涼如水的仲秋,我又穿得如此儀表堂堂,拎著皮包,一副紳士十足的派頭。但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哪一位紳士出門旅遊時光著腳板?如若那樣,我一介堂堂漢子豈不被人笑掉大牙?那活脫脫是一幅漫畫題材!
在我剛要大發無名火時,我又非常理智地冷靜下來。我知道我暫且不能聲張。我清楚意識到沒有鞋我就出不了站,出不了站,我便回不了小鎮上的家。我必須得到一雙鞋。
於是我便也想到了偷鞋。
我隻有“偷梁換柱”,才能得到一雙鞋。在那一瞬間,我的頭“嗡”的一聲腫大如鬥起來——我看到與我背對的椅子下有一雙高腰皮鞋。那是一雙女式皮鞋。皮鞋的主人正盤腿而坐在長椅上呼呼酣睡,美麗的香腮不時左右晃動,嘴角還溢著一絲涎水。我為自己能得到那雙皮鞋,暗暗設計了幾個行動方案——譬如理直氣壯地穿上那雙皮鞋就走,假如那女子發現了,我就像電影鏡頭裡的人物,鎮定自若地說自已穿錯了,然後不失風度、彬彬有禮地向她賠禮道歉……
可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消逝,我的心空前高度緊張起來。每一次,我都鼓足勇氣,捕捉住任何一個可乘之機準備動手,但那女子的每一個細微舉動,又都促使我驚心動魄,消弭勇氣。我的心忽悠得厲害。熱血一陣陣上湧。我的大腦皮層高度集中。我發現我終究不是一塊做賊的料,賊沒做成,我的大腦細胞倒已死亡無數!我隻好放棄偷鞋計劃。
不做賊,我便做一回真正的人。我踩在椅子上,向四周吆喊,問誰“拿”走了我的皮鞋。當然沒有一個孬種敢承認。沒人承認,我便出儘風頭地國罵起來。在大庭廣眾之下出風頭很容易,當彆人失理的時候,你就儘情拍著屁股一蹦三尺高,沒有一個人說你蹦的不是場合。並且罵人時儘可以罵得歹毒一些,罵得陰風習習,黑水橫流,讓被罵的人感到沒有出頭日子更說明你的水準高。
我當時就是這麼罵人的。我罵得所有在場的人都抻長脖子,奓著耳朵,瞪圓眼睛,感到我是一條真正漢子。我還揚言,一旦發現是誰偷了我的鞋,我非把他(她)的雙腳剁下來喂狗不可!
這時發車的預備鈴聲驟然響起。我的“即興演說”隻好到此結束。我掏出身份證讓一個人押著,然後穿上他的球鞋到候車廳裡找了一圈。我既沒有找到我的鞋,又沒發現有—個賣鞋的鞋攤。而現在離天亮尚有一大截距離,車站附近的國營商場根本沒有開門營業的希望。
後來,我隻好背著皮包,打著赤腳,狼狽不堪地離開候車室上了車。那也許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最尷尬的事情。
可是回到家中,妻子卻在清理皮包時搜出了我的那雙皮鞋!
妻子點著我的額頭說:“你呀!自個兒把皮鞋裝在皮包中,還要騎著驢子找驢子!”
我恍然大悟地拍一下腦殼,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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