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和引

2014-08-23 作者: 陳希我
序和引

陳希我從來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小說家。Www.Pinwenba.Com 品 文 吧他根本不能指望人們喜歡他或者愛他。

我也不喜歡他。現在,讀他的小說,深呼吸,放鬆,同時緊張,就像即將登上拳擊台,麵對一個凶悍無情的對手——這廝是個瘋子,他不把你搞死誓不罷休。

這就是為什麼我還要讀陳希我的理由——如果我偏就喜歡拳擊,我在亢奮、窒息、狂怒和恐懼中深刻地感受著我是“在”的,我的活著成為一個千鈞一發的問題,所有的一切都在眼前搖和滾,好像一支發瘋的重金屬樂隊占領了世界……

那麼,就讀陳希我。

陳希我會讓人想起魯迅,那種陰鬱深黑的氣質,當然,可能並非偶然,他和魯迅一樣,都有日本生活的背景。我讀陳的小說,常想起魯的“女吊”,他們都執念於“鬼”,而且是“厲鬼”。

那些“鬼”,他們隱身於我們的意識之外,在我們的生活尺度之外,他們永遠不會在白天出現,但是,在深夜裡,他們猝不及防地顯形,他們緊握夜的真理,全麵地顛覆心安理得的白晝。

魯的“女吊”是複仇者,申冤在我,我必報應。這樣的複仇實為審判。陳希我的小說裡也隱藏著一個“審判官”——他的小說如同一次次審判,那些“鬼”,被從皮袍下、西裝下榨取出來,擰乾了汁液,荒謬殘破地攤在被告席上。

我不習慣也不喜歡遭受審問,掙紮於坦白和抗拒之間。我想大家都不喜歡。但我傾向於認為,陳希我式的“審判官”為中國小說提供了某種可能:向著我們的經驗、生活、靈魂發問的強硬態度,不閃縮、不苟且,如果有深淵那就堅決向著深淵去。於是,在他的小說中,陳希我提供了一係列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觀——那是崩塌和破滅,是沾沾自喜的生活忽然遭到最嚴厲的盤查:它真實嗎?它幸福嗎?它有意義嗎?它能夠經得住盤查而清白如初安穩如初嗎?

卻原來,我們的身體和精神如此虛弱,簡直是不堪一擊,更何況那樣乾燥、簡明、錘子般的句子的持續猛擊。“審判官”對人們的虛弱完全是心中有數的,他習慣於一上來就霸道地把問題攤開,不鋪墊不過渡不繞彎子,讓富足的人們猝不及防地麵對內在的貧瘠和荒涼。

但是,我對陳希我的興趣主要還不在他揭示了什麼,而在他怎樣揭示:如果有一個“審判官”的話,他從哪兒來?他的依據何在?他如何審判又如何裁決?

這個“審判官”不是外在的,他沒有身體沒有姓名,他在受審者的心中,這是一種聲音,糾纏、逼迫、陷誘你的聲音。陳希我的很多小說都采用第一人稱敘述:“我”在說,“我”的聲音中包含著審判和辯駁,這並非通常理解的“我思”或“我”的矛盾,“我”是一個場所,追逐、躲避、搏鬥的場所,各種聲音辯論的場所,“我”作為一個戰場、一個法庭幾乎是沒有個性的,它時時刻刻都在向著“我們”擴散和膨脹。

——陳希我不相信“我”,也不相信有可以劃分、可以辨認的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他重新闡揚陀斯妥耶夫斯基、卡夫卡的現代主義傳統,他認為在生活的最為細枝末節之處,“審判”即可開始,而且能夠直接達到宏大的、本質性的規模。

但是,那個“審判官”的聲音依然令人困惑。他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理性批判”,他也並不依靠在“審判”這個場景中我們能夠聯想到的宗教價值,這位“審判官”並非來自理念或信仰的“天堂”,他的聲音本身也是複雜的,既威嚴又邪惡,既清醒又魅惑,他把人從幻覺中驚起,但他從不尋求或應許拯救。

這更像是“魔”的審判,捉鬼的“判官”本身就是個“鬼”,是個“惡鬼”。他並不來自任何其他地方,不來自宗教和理性,他正好就植根於人們的自性,是肉身和靈魂之荒謬的結果,就好比,人們充滿欲望,人們渴望消費和被消費,但是,欲望注定會疲憊枯竭,消費會厭倦,會因厭倦而憤怒。欲望自身就會進行審判,人們在欲望中犯下罪,而欲望自身就包含著罰。

在此,陳希我回應了中國小說一個根本的疑難:精神敘事何以成立?當力圖照亮我們的內心生活時,我們手裡的“燈”在哪裡?或者,當我們企圖建構起一種內在的、自省的、有邏輯的精神空間時,什麼是可用的資源和方法?

很多小說家訴諸《聖經》,但問題是,熟讀《聖經》的隻是小說家自己,他的人物大概根本不知《聖經》為何物。也就是說,小說家提出的問題和做出的解釋,其實是在人物的理解限度之外,人物讀不懂寫他的小說——當然,這種情況很常見,但這裡的特殊性在於,不僅是人物,而且人物所在的世界都在根本上與小說家的思想和謀劃無關。

所以,陳希我的探索獨具意義,他的審判是向人物、向人們提出了真正內在於他們自身的問題,不訴諸上帝或其他什麼神明,上帝本不在心中,人隻能孤獨地自抉心中之鬼,這個過程酷烈艱難,常常難以為繼,但至少為精神敘事確立了誠懇的起點。

而陳希我作為一個小說家的限度可能也正在這裡,他太有方向感、太專注,因此他單調;他太嚴厲、太徹底,因此他並不公正,所謂“公正”,是指對人性和人類生活之豐饒寬闊有趣多變的感受力和理解力。他比許多小說家都更深入地分析和追問了我們的經驗,但麵對我們的經驗,他也比任何其他小說家都更為粗暴。他像個偏激的外科大夫,隻管治病而不管死活。

我在幾年前想象過陳希我的可能結局:他歸於沉默,他發現他其實已經迅速寫完了他的小說。當然,現在,我又在為他的這本新書作序……

李敬澤

2014年3月

我們都怕疼,這是生命的本能。感謝我們身體裡有阿片樣物質,因為它,我們才不會每時每刻感覺到血液在血管壁摩擦,神經像閃電一樣閃射,我們於是得以活下去。

但同時,這個阿片樣物質也是對我們生命的遮蔽。

一味逃避疼痛是有問題的。一味逃避疼痛,很容易渾渾噩噩順從肉體的本能。人和動物不同,就在於人不僅有肉體生命,還有精神生命。精神生命通過疼痛來確認,痛感是一種感知生命的能力。烏納穆諾說:“隻要我們不曾感受到不舒服、苦難,或者悲痛,我們就不會知道我們擁有心、胃、肺等器官。生理上的苦難或創痛,它能向我們展現自己內心的精髓。而精神上的苦難或創痛也同樣真切。因為除非我們受到刺痛,否則我們從來不注意我們曾擁有一顆靈魂。”“鞭打教派”用鞭笞來接近上帝;普羅米修斯被縛,美誕生了。可是在我們這個消費時代,消費主義借助高度發達的信息技術,把一切可以引發痛感的因素消解掉了;即便張揚刺激,但也隻是缺乏靈魂的刺激。隻有對痛感的自覺,才使得我們的意識回到它的本身,才產生痛苦的靈魂。

實際上,我們一直缺乏這樣的靈魂。德國人雅斯貝爾斯曾這樣論述我們:“在這個文明裡,所有的痛苦、不幸和罪惡都隻是暫時的、毫無必要出現的擾亂。世界的運行沒有恐怖、拒絕或辯護——沒有控訴,隻有哀歎。”但這本書裡的人不是這樣,他們有痛苦,雖然他們並不完美,甚至罪惡,但他們是有痛感的人,有痛感,就是覺悟的開始。我仍想引用烏納穆諾的話:“受苦是生命的實體,也是人格的根源,因為唯有受苦才能使我們成為真正的人。”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一個個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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