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抬頭見喜(2)
趕到朋友多的時候,你隻有一張嘴,無論如何也應酬不過來,相片本子可以替你招待客人。找那不愛說話的,和那頂愛說話的,把本子送過去;那位一聲不出的可以不至死板板的坐在那裡,那位包辦說話的也不好再轉著彎兒接四麵八方的話。把這兩極端安置好,你便可以從容對付那些中庸的客人了。這比茶點果子都更有效。愛說話的人,寧可犧牲了點心,也不放棄說話。至於茶,就更不擋事;愛說話的人會一個勁兒的說,直等茶涼了,一口灌下去,趕緊接著再說。果子也不行,有人不喜歡吃涼的,讓到了他,他還許擺出些譜兒來:“一向不大動涼的,不過偶爾的吃一個半個的,假如有玫瑰香葡萄之類!”你聽,他是挖苦你沒預備好果子。相片本子既比茶點省錢,又不至被人拒絕,大概誰也不會說,“一向討厭看相片!”
相片裡有許多人生的姿體,打開一本相冊,你可以有許多帶著感情的話。假若你現在的事由不如從前了,看看相片,你可以對友人說:“這是前十年的了,那時候還不像這麼狼狽!”這種牢騷是哀而不傷的,因為現在狼狽,並不能抹殺過去的光榮,回憶永是甜美的,對於兄弟兒女,都能起這種柔善的感情:“看,這是當年的老六,多麼體麵,誰能想到他會……”你雖然依舊恨著老六,可是看著當年的照片,你到底想要原諒他。看著相片說些富有感情的話,你自己痛快,彆人聽著也夠味兒。設若你會作詩的話,頂好在相片邊題上些小詩,就更見出人生的味道。
不過,有些相片是不好擺進本子去的,你應當留神。歪戴帽或弄鬼臉的,甚至於扮成十三妹的相片,都可以貼上,因為這足以表示你頗天真,雖然你在平日是個完全的君子人,可是心田活潑潑的,也能像孩子般的淘氣,這更見英雄的本色。至於背著尊夫人所接到的女友小照,似乎就不必公開的展覽。爽直是可貴的,可是也得有個分寸。這個,你自然曉得;不過,我更囑咐你一句:這類的相片就是藏起來也得要十分的嚴密,太太們對這種玩藝是特彆注意的。
小病
大病往往離死太近,一想便寒心,總以不患為是。即使承認病死比殺頭活埋剝皮等死法光榮些,到底好死不如歹活著。半死不活的味道使蓋世的英雄淚下如湧呀。拿死嚇唬任何生物是不人道的。大病專會這麼嚇唬人,理當回避,假若不能掃除淨儘。
可是小病便當另作一說了。山上的和尚思凡,比城裡的學生要厲害許多。同樣,楚霸王不害病則沒得可說,一病便了不得。生活是種律動,須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這變而不猛的曲折裡。微微暗些,然後再明起來,則暗得有趣,而明乃更明;且至明過了度,忽然燒斷,如百燭電燈泡然。這個,照直了說,便是小病的作用。常患些小病是必要的。
所謂小病,是在兩種小藥的能力圈內,阿司匹靈與清瘟解毒丸是也。這兩種藥所不治的病,頂好快去請大夫,或者立下遺囑,備下棺材,也無所不可,咱們現在講的是自己能當大夫的“小”病。這種小病,平均每個半月犯一次就挺合適。一年四季,平均犯八次小病,大概不會再患什麼重病了。自然也有愛患完小病再患大病的人,那是個人的自由,不在話下。
咱們說的這類小病很有趣。健康是幸福;生活要趣味。所以應當講說一番:
小病可以增高個人的身份。不管一家大小是靠你吃飯,還是你白吃他們,日久天長,大家總對你冷淡。假若你是掙錢的,你越儘責,人們越挑眼,好像你是條黃狗,見誰都得連忙擺尾;一尾沒擺到,即使不便明言,也暗中唾你幾口。不大離的你必得病一回,必得!早晨起來,哎呀,頭疼!買清瘟解毒丸去,還有阿司匹靈嗎?不在乎要什麼,要的是這個聲勢,狗的地位提高了不知多少。連懂點事的孩子也要閉眼想想了——這棵樹可是倒不得呀!你在這時節可以發散發散狗的苦悶了,衛生的要術。你若是個白吃飯的,這個方法也一樣靈驗。特彆是媽媽與老嫂子,一見你真需要阿司匹靈,她們會知道你沒得到你所應得的尊敬,必能設法安慰你:去聽聽戲,或帶著孩子們看電影去吧?她們誠意的跟你商量,本來你的病是吃小藥餅或看電影都可以治好的,可是你的身份高多了呢。在朋友中,社會中,光景也與此略同。
此外,小病兩日而能自己治好,是種精神的勝利。人就是彆投降給大夫。無論國醫西醫,一律招惹不得。頭疼而去找西醫,他因不能斷診——你的病本來不算什麼——一定囑告你住院,而後詳加檢驗,發現了你的小腳指頭不是好東西,非割去不可。十天之後,頭疼確是好了,可是足指剩了九個。國醫文明一些,不提小腳指頭這一層,而說你氣虛,一開便是二十味藥,他越摸不清你的脈,越多開藥,意在把病嚇跑。就是不找大夫。預防大病來臨,時時以小病發散之,而小病自己會治,這就等於“吃了蘿卜喝熱茶,氣得大夫滿街爬!”
有宜注意者:不當害這種病時,彆害。頭疼,大則失去一個王位,小則能惹出是非。設個小比方:長官約你陪客,你說頭疼不去,其結果有不易消化者。怎樣利用小病,須在全部生活藝術中搜求出來。看清機會,而後一想象,乃由無病而有病,利莫大焉。
這個,從實際上看,社會上隻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差不多是一種雅好的奢侈。可是,在一個理想國裡,人人應該有這個自由與享受。自然,在理想國內也許有更好的辦法;不過,什麼辦法也不及這個浪漫,這是小品病。
取錢
我告訴你,二哥,中國人是偉大的。就拿銀行說吧,二哥,中國最小的銀行也比外國的好,不冤你。你看,二哥,昨兒個我還在銀行裡睡了一大覺。這個我告訴你,二哥,在外國銀行裡就做不到。
那年我上外國,你不是說我隨了洋鬼子嗎?二哥,你真有先見之明。還是拿銀行說吧,我親眼得見,洋鬼子再學一百年也趕不上中國人。洋鬼子不夠派兒。好比這麼說吧,二哥,我在外國拿著張十鎊錢的支票去兌現錢。一進銀行的門,就是櫃台,櫃台上沒有亮亮的黃銅欄杆,也沒有大小的銅牌。二哥你看,這和油鹽店有什麼分彆?不夠派兒。再說人吧,櫃台裡站著好幾個,都那麼光梳頭,淨洗臉的,臉上還笑著;這多下賤!把支票交給他們誰也行,誰也是先問你早安或午安;太不夠派兒了!拿過支票就那麼看一眼,緊跟著就問:“怎麼拿?先生!”還是笑著。哪道買賣人呢?!叫“先生”還不夠,必得還笑,洋鬼子脾氣!我就說了,二哥:“四個一鎊的單張,五鎊的一張,一鎊零的;零的要票子和錢兩樣。”要按理說,二哥,十鎊錢要這一套羅哩羅嗦,你討厭不,假若二哥你是銀行的夥計?你猜怎麼樣,二哥,洋鬼子笑得更下賤了,好像這樣麻煩是應當應分。喝,登時從櫃台下麵抽出簿子來,刷刷的就寫;寫完,又一伸手,錢是錢,票子是票子,沒有一眨眼的工夫,都給我數出來了;緊跟著便是:“請點一點,先生!”又是一個“先生”,下賤,不懂得買賣規矩!點完了錢,我反倒愣住了,好像忘了點什麼。對了,我並沒忘了什麼,是奇怪洋鬼子乾事——況且是堂堂的大銀行——為什麼這樣快?趕喪哪?真他媽的!
二哥,還是中國的銀行,多麼有派兒!我不是說昨兒個去取錢嗎?早八點就去了,因為現在天兒熱,銀行八點就開門;抓個早兒,省得大晌午的勞動人家;咱們事事都得留個心眼,人家有個伺候得著與伺候不著,不是嗎?到了銀行,人家真開了門,我就心裡說,二哥:大熱的天,說什麼時候開門就什麼時候開門,真叫不容易。其實人家要楞不開一天,不是誰也管不了嗎?一邊讚歎,我一邊就往裡走。喝,大電扇忽忽的吹著,人家已經都各按部位坐得穩穩當當,吸著煙卷,按著鈴要茶水,太好了,活像一群皇上,太夠派兒了。我一看,就不好意思過去,大熱的天,不叫人家多歇會兒,未免有點不知好歹。可是我到底過去了,二哥,因為怕人家把我攆出去;人家看我像沒事的,還不攆出來麼?人家是銀行,又不是茶館,可以隨便出入。我就過去了,極慢的把支票放在櫃台上。沒人搭理我,當然的。有一位看了我一眼,我很高興;大熱的天,看我一眼,不容易。二哥,我一過去就預備好了:先用左腿金雞獨立的站著,為是站乏了好換腿。左腿立了有十分鐘,我很高興我的腿確是有了勁。支持到十二分鐘我不能不換腿了,於是就來個右金雞獨立。右腿也不弱,我更高興了,嗨,爽性來個猴啃桃吧,我就頭朝下,順著櫃台倒站了幾分鐘。翻過身來,大家還沒動靜,我又翻了十來個跟頭,打了些旋風腳。剛站穩了,過來一位;心裡說:我還沒練兩套拳呢;這麼快?那位先生敢情是過來吐口痰,我補上了兩套拳。拳練完了,我出了點汗,很痛快。又站了會兒,一邊喘氣,一邊欣賞大家的派頭——真穩!很想給他們喝個彩。八點四十分,過來一位,臉上要下雨,眉毛上滿是黑雲,看了我一眼。我很難過,大熱的天,來給人家添麻煩。他看了支票一眼,又看了我一眼,好像斷定我和支票像親哥兒倆不像。我很想把腦門子上簽個字。他連大氣沒出把支票拿了走,扔給我一麵小銅牌。我直說:“不忙,不忙!今天要不合適,我明天再來;明天立秋。”我是真怕把他氣死,大熱的天。他還是沒理我,真夠派兒,使我肅然起敬!
拿著銅牌,我坐在椅子上,往放錢的那邊看了一下。放錢的先生——一位像屈原的中年人——剛按鈴要雞絲麵。我一想:工友傳達到廚房,廚子還得上街買雞,湊巧了雞也許還沒長成個兒;即使順當的買著雞,麵也許還沒磨好。說不定,這碗雞絲麵得等三天三夜。放錢的先生當然在吃麵之前決不會放錢;大熱的天,腹裡沒食怎能辦事。我覺得太對不起人了,二哥!心中一懊悔,我有點發困,靠著椅子就睡了。睡得挺好,沒蚊子也沒臭蟲,到底是銀行裡!一閉眼就睡了五十多分鐘;我的身體,二哥,是不錯了!吃得飽,睡得著!偷偷的往放錢的先生那邊一看,(不好意思正眼看,大熱的天,趕勞人是不對的!)雞絲麵還沒來呢。我很替他著急,肚子怪餓的,坐著多麼難受。他可是真夠派兒,肚子那麼餓還不動聲色,沒法不佩服他了,二哥。
大概有十點左右吧,雞絲麵來了!“大概”,因為我不肯看壁上的鐘——大熱的天,表示出催促人家的意思簡直不夠朋友。況且我才等了兩點鐘,算得了什麼。我偷偷的看人家吃麵。他吃得可不慢。我覺得對不起人。為兌我這張支票再逼得人家噎死,不人道!二哥,咱們都是善心人哪。他吃完了麵,按鈴要手巾把,然後點上火紙,咕嚕開小水煙袋。我這才放心,他不至於噎死了。他又吸了半點多鐘水煙。這時候,二哥,等取錢的已有了六七位,我們彼此對看,眼中都帶出對不起人的神氣。我要是開銀行,二哥,開市的那天就先槍斃倆取錢的,省得日後麻煩。大熱的天,取哪門子錢?!不知好歹!
十點半,放錢的先生立起來伸了伸腰。然後捧著小水煙袋和同事的低聲閒談起來。我替他抱不平,二哥,大熱的天,十時半還得在行裡閒談,多麼不自由!憑他的派兒,至少該上青島避兩月暑去;還在行裡,還得閒談,哼!
十一點,他回來,放下水煙袋,出去了;大概是去出恭。十一點半才回來。大熱的天,二哥,人家得出半點鐘的恭,多不容易!再說,十一點半,他居然拿起筆來寫賬,看支票。我直要過去勸告他不必著急。大熱的天,為幾個取錢的得點病才合不著。到了十二點。我決定回家,明天再來。我剛要走,放錢的先生喊:“一號!”我真不願過去,這個人使我失望!才等了四點鐘就放錢,派兒不到家!可是,他到底沒使我失望。我一過去,他沒說什麼,隻指了指支票的背麵。原來我忘了在背後簽字,他沒等我拔下自來水筆來,說了句:“明天再說吧。”這才是我所希望的!本來嗎,人家是一點關門;我補簽上字,再等四點鐘,不就是下午四點了嗎?大熱的天,二哥,人家能到時候不關門?我收起支票來,想說幾句極合適的客氣話,可是他喊了“二號”;我不能再耽誤人家的工夫,決定回家好好的寫封道歉的信!二哥,你得開開眼去,太夠派兒!
避暑
英美的小資產階級,到夏天若不避暑,是件很丟人的事。於是,避暑差不多成為離家幾天的意思,暑避了與否倒不在話下。城裡的人到海邊去,鄉下人上城裡來;城裡若是熱,鄉下人乾嗎來?若是不熱,城裡的人為何不老老實實的在家裡歇著?這就難說了。再看海邊吧,各樣雜耍,似趕集開店一般,男女老幼,鬨鬨吵吵,比在家中還累得慌。原來暑本無須避,而麵子不能不圓——;夏天總得走這麼幾日,要不然便受不了親友的盤問。誰也知道,海邊的小旅館每每一間小屋睡大小五口;這隻好儘在不言中。
手中更富裕的,講究到外國來。這更少與避暑有關。巴黎夏天比倫敦熱得多,而巴黎走走究竟體麵不小。花幾個錢,長些見識,受點熱也還值得。可是咱們這兒所說的人們,在未走以前已經決定好自己的文化比彆國高,而回來之後隻為增高在親友中的身份——“剛由巴黎回來;那群法國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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