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抬頭見喜(3)
到中國做事的西人,自然更不能忘了這一套。在北戴河,有三家湊賃一所小房的,住上二天,大家的享受正如圈裡的羊。自然也有很闊氣的,真是去避暑;可是這樣的人大概在哪裡也不見得感到熱,有錢呀。有錢能使鬼推磨,難道不能使鬼做冰激淩嗎?這總而言之,都有點裝著玩。外國人裝蒜,中國人要是不學,便算不了摩登。於是自從皇上被免職以後,中國人也講究避暑。北平的西山,青島,和其他的地方,都和洋錢有同樣的響聲。還有特意到天津或上海玩玩的,也歸在避暑項下;誰受罪誰知道。
暑,從哲學上講,是不應當避的。人要把暑都避了,老天爺還要暑乾嗎?農人要都去避暑,糧食可還有的吃?再退一步講,手裡有錢,暑不可不避,因為它暑。這自然可以講得通,不過為避暑而急得四脖子汗流,便大可以不必。到避暑期間而鬨得人仰馬翻,便根本不如在家裡和誰打上一架。
所以我的避暑法便很簡單——家裡蹲。第一不去坐火車;為避暑而先坐二十四小時的特彆熱車,以便到目的地去治上吐下瀉,我就不那麼傻。第二不扶老攜幼去玩玄:比如上山,帶著四個小孩,說不定會有三個半滾了坡的。山上的空氣確是清新,可是下得山來,孩子都成了瘸子,也與教育宗旨不甚相合。即使沒有摔壞,反正還不嚇一身汗?這身汗哪裡出不了,單上山去出?第三不用搬家。你說,一家大小都去避暑,得帶多少東西?即使出發的時候力求簡單,到了地方可就明白過來,啊,沒有給小二帶乳瓶來!買去吧,哼,該買的東西多了!三叔的固元膏忘下了,此處沒有賣的,而不貼則三叔就瀉肚;得發快信托朋友給寄!及至東西都慢慢買全,也該回家了,往回運吧,有什麼可說的!
一個人去自然簡單些,可是你留神吧,你的暑氣還沒落下去,家裡的電報到了——急速回家!趕回來吧,原來沒事,隻是尊夫人不放心你!本來嗎,一個人在海岸上溜,尊夫人能放心嗎?她又不是沒看過美人魚的照片。
大家去,獨自去,都不好;最好是不去。一動不如一靜,心靜自然涼。況且一切應用的東西都在手底下:涼席,竹枕,蒲扇,煙卷,萬應錠,小二的乳瓶……要什麼伸手即得,這就是個樂子。渴了有綠豆湯,餓了有燒餅,悶了念書或作兩句詩。早早的起來,晚晚的睡,到了晌午再補上一大覺;光腳沒人管,赤背也不違警章,喝幾口隨便,喝兩盅也行。有風便蔭涼下坐著,沒風則勤扇著,暑也可以避了。
這種避暑有兩點不舒服:(一)沒把錢花了;(二)怕人問你。都有辦法:買點暑藥送苦人,或是賑災,即使不是有心積德,到底錢是不必非花在青島不可的。至於怕有人問,你可以不見客,等秋來的時候,他們問你,很可以這樣說:“老沒見,上莫乾山住了三個多月。”如能把孩子們囑咐好了,或者不至漏了底。
習慣
不管彆位,以我自己說,思想是比習慣容易變動的。每讀一本書,聽一套議論,甚至看一回電影,都能使我的腦子轉一下。腦子的轉法像螺絲釘,雖然是轉,卻也往前進。所以,每轉一回,思想不僅變動,而且多少有點進步。記得小的時候,有一陣子很想當“黃天霸”。每逢四顧無人,便掏出瓦塊或碎磚,回頭輕喊:看鏢!有一天,把醋瓶也這樣出了手,幾乎挨了頓打。這是聽《五女七貞》的結果。及至後來讀了托爾斯泰等人的作品,就是看了楊小樓扮演的“黃天霸”,也不會再扔醋瓶了。你看,這不僅是思想老在變動,而好歹的還高了一二分呢。
習慣可不能這樣。拿吸煙說吧,讀什麼,看什麼,聽什麼,都吸著煙。圖書館裡不準吸煙,乾脆就不去。書裡告訴我,吸煙有害,於是想戒煙,可是想完了,照樣點上一支。醫院裡陳列著“煙肺”也看見過,頗覺恐慌,我也是有肺動物啊!這點嗜好都去不掉,連肺也對不起呀,怎能成為英雄呢?!思想很高偉了;乃至吃過飯,高偉的思想又隨著藍煙上了天。有的時候確是堅決,半天兒不動些小白紙卷兒,而且自號為理智的人——對麵是習慣的人。後來也不是怎麼一股勁,連吸三支,合著並未吃虧。肺也許又黑了許多,可是心還跳著,大概一時還不至於死,這很足自慰。什麼都這樣。按說一個自居“摩登”的人,總該常常攜著夫人在街上走走了。我也這麼想過,可是做不到。大家一看,我就毛咕,“你慢慢走著,咱們家裡見吧!”把夫人落在後邊,我自己邁開了大步。什麼“尖頭曼”“方頭曼”的,不管這一套。雖然這麼說,到底覺得差一點。從此再不雙雙走街。
明知電影比京戲文明一些,明知京戲的鑼鼓專會供給頭疼,可是嘉寶或紅發女郎總勝不過楊小樓去。鑼鼓使人頭疼的舒服,仿佛是吧。同樣,冰激淩,咖啡,青島洗海澡,美國桔子,都使我搖頭。酸梅湯,香片茶,裕德池,肥城桃,老有種知己的好感。這與提倡國貨無關,而是自幼兒養成的習慣。年紀雖然不大,可是我的幼年還趕上了野蠻時代。那時候連皇上都不坐汽車,可想見那是多麼野蠻了。
跳舞是多麼文明的事呢,我也沒份兒。人家印度青年與日本青年,在巴黎或倫敦看見跳舞,都講究饞得咽唾沫。有一次,在艾丁堡,跳舞場拒絕印度學生進去,有幾位差點上了吊。還有一次在海船上舉行跳舞會,一個日本青年氣得直哭,因為沒人招呼他去跳。有人管這種好熱鬨叫作猴子摹仿,我倒並不這麼想。在我的腦子裡,我看這並不成什麼問題,跳不能叫印度登時獨立,也不能叫日本滅亡。不跳呢,更不會就怎樣了不得。可是我不跳。一個人吃飽了沒事,獨自跳跳,還倒怪好。叫我和位女郎來回的拉扯,無論說什麼也來不得。看著就是不順眼,不用說真去跳了。這和吃冰激淩一樣,我沒有這個胃口。舌頭一涼,馬上聯想到瀉肚,其實心裡準知道沒有危險。
還有吃西餐呢。乾淨,有一定分量,好消化,這些我全知道。不過吃完西餐要不補充上一碗餛飩兩個燒餅,總覺得怪委屈的。吃了帶血的牛肉,喝涼水,我一定跑肚。想象的作用。這就沒有辦法了,想象真會叫肚子山響!
對於朋友,我永遠愛交老粗兒。長發的詩人,洋裝的女郎,打微高爾夫的男性女性,咬言咂字的學者,滿跟我沒緣。看不慣。老粗兒的言談舉止是咱自幼聽慣看慣的。一看見長發詩人,我老是要告訴他先去理發;即使我十二分佩服他的詩才,他那些長發使我堵的慌。家兄永遠到“推剃兩從便”的地方去“剃”,亮堂堂的很悅目。女子也剪發,在理論上我極同意,可是看著彆扭。問我女子該梳什麼“頭”,我也答不出,我總以為女性應留著頭發。我的母親,我的大姐,不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麼?她們都沒剪發。
行難知易,有如是者。
兔兒爺
我好靜,故怕旅行。自然,到過的地方就不多了。到的地方少,看的東西自然也就少。就是對於兔兒爺這玩藝也沒有看過多少種。
稍為熟習的隻有北方幾座城:北平,天津,濟南,和青島。在這四個名城裡,一到中秋,街上便擺出兔兒爺來——就是山東人稱為兔子王的泥人。兔兒爺或兔子王都是泥作的。兔臉人身,有的背後還插上紙旗,頭上罩著紙傘。種類多,作工細,要算北平。山東的兔子王樣式既少,手工也很糙。
泥人本有多種,可是因為不結實,所以作得都不太精細;給小兒女買玩藝兒,誰也不願多花錢買一碰即碎的呀。兔兒爺雖也係泥人,但售出的時間隻在八月節前的半個月左右。與月餅同為迎時當令的東西,故不妨作得精細一些。況且小兒女們每願給兔兒爺上供,置之桌上,不像對待彆種泥娃娃那麼隨便,於是也就略為減少碰碎的危險。這樣,兔兒爺便獲得較優越的地位,而能每年一度很漂亮的出現於街頭。
中秋又到了,北平等處的兔兒爺怎樣呢?
我可以想象到:那些粉臉彩衣,插旗打傘的泥人們一定還是一行行的擺在街頭,為暴敵粉飾升平啊!
聽說敵人這些日子,正在北平大量的焚書,幾乎凡不是木板的圖書都可以遭到被投入火裡的厄運。學校裡,人家裡,都沒有了書,而街頭上到處擺出兔兒爺,多麼好的一種布置呢!暴敵要的是傀儡呀!
友人來信,說平津大雨,連韭菜都賣到三吊錢(與重慶的“吊”同值)一束,粗糧也賣到一毛多一斤。誰還買得起兔兒爺呢?大概也就是在市上擺幾天,給大家熱鬨熱鬨眼睛吧?
因而就想到那些高等漢奸,到時候,他們就必出來。正如桂花一開,兔子王便上市。他們的臉很體麵,油光水滑的,隻可惜鼻下有個三瓣子嘴,而頭上有一對長耳朵。他們的身上也花花綠綠,足下登起粉底高靴。身腔裡可是空空的,脊背有個泥團兒,為插旗傘之用;旗傘都是紙作的。他們多體麵,多空虛,多沒有心肝呢!他們唯一的好處似乎隻在有兩個泥膝,跪下很方便。
免兒爺怕遇上淘氣的孩子,左搬右弄,它臉上的粉,身上的彩,便被弄汙;不幸而孩子一失手,全身便變成若乾小片片了。孩子並不十分傷心,有錢便能再買一個呀。幸而支持過了中秋,並未粉碎;可又時節已過,誰還有心玩兔子王呢?最聰明的傀儡也不過是些小土片呀!那些帶活氣的兔子王,越漂亮,我就越替他們擔心;小日本鬼子不但淘氣,而且是世上最凶狠的孩子啊。兔子王的壽命無論如何過不去中秋,我真想為那些粉墨登場的傀儡們落淚了。
抗戰建國須憑真實本領與浩然正氣,隻能迎時當令充兔子王的,不作漢奸,也是廢物。那麼,我們不僅當北望平津,似乎也當自省一下吧?
西紅柿
所謂番茄炒蝦仁的番茄,在北平原叫作西紅柿,在山東各處則名為洋柿子,或紅柿子。想當年我還梳小辮,係紅頭繩的時候,西紅柿還沒有番茄這點威風。它的價值,在那不文明的時代,不過與“赤包兒”相等,給小孩子們拿著玩玩而已。大家作“娶姑娘扮姐姐”玩耍的時節,要在小板凳上擺起幾個紅胖發亮的西紅柿,當作喜筵,實在漂亮。可是,它的價值隻是這麼點,而且連這一點還不十分穩定,至於在大小飯鋪裡,它是完全沒有份兒的。這種東西,特彆是在葉子上,有些不得人心的臭味——按北平的話說,這叫作“青氣味兒”。所謂“青氣味兒”,就是草木發出來的那種不好聞的味道,如楮樹葉兒和一些青草,都是有此氣味的。可憐的西紅柿,果實是那麼鮮麗,而被這個味兒給累住,像個有狐臭的美人。不要說是吃,就是當“花兒”看,它也是沒有“涼水茄”,“番椒”等那種可以與美人蕉,翠雀兒等草花同在街上售賣的資格。小孩兒拿它玩耍,仿佛也是出於不得已;這種玩藝兒好玩不好吃,不像落花生或棗子那樣可以“吃玩兩便”。其實呢,西紅柿的味道並不像它的葉子那麼臭惡,而且不比臭豆腐難吃,可是那股青氣味兒到底要了它的命。除了這點味道,恐怕它的失敗在於它那點四不像的勁兒:拿它當果子看待,它甜不如果,脆不如瓜;拿它當菜吃,煮熟之後屁味沒有,稀鬆一堆,沒點“嚼頭”;它最宜生吃,可是那股味兒,不果不瓜不菜,亦可以休矣!
西紅柿轉運是在近些年,“番茄”居然上了菜單,由英法大菜館而漸漸侵入中國飯鋪,連山東館子也要報一報“番茄蝦銀(仁)兒”!文化的侵略喲,門牙也擋不住呀!可是細一看呢,飯館裡的番茄這個與那個,大概都是加上了點番茄汁兒,粉紅怪可看,且不難吃;至於整個的鮮番茄,還沒多少人肯大嘴的啃。肯生吞它的,或者還得算留過洋的人們和他們的兒女,到底他們的洋味地道些。近來西醫宣傳西紅柿裡含有維他命A至W,可是必須生吃,這倒有點彆扭。不過呢,國人是注意延年益壽,滋陰補腎的東西,或者這點青氣味兒也不難於習慣下來的;假如國醫再給證明一下:番茄加鹿茸可以壯陽種子,我想它的前途正自未可限量咧。
落花生
我是個謙卑的人。但是,口袋裡裝上四個銅板的落花生,一邊走一邊吃,我開始覺得比秦始皇還驕傲。假若有人問我:“你要是作了皇上,你怎麼享受呢?”簡直的不必思索,我就答得出:“派四個大臣拿著兩塊錢的銅子,愛買多少花生吃就買多少!”
什麼東西都有個幸與不幸。不知道為什麼瓜子比花生的名氣大。你說,憑良心說,瓜子有什麼吃頭?它夾你的舌頭,塞你的牙,激起你的怒氣——因為一咬就碎;就是幸而沒碎,也不過是那麼小小的一片,不解餓,沒味道,勞民傷財,布爾喬亞!你看落花生:大大方方的,淺白麻子,細腰,曲線美。這還隻是看外貌。弄開看:一胎兒兩個或者三個粉紅的胖小子。脫去粉紅的衫兒,象牙色的豆瓣一對對的抱著,上邊兒還結著吻。那個光滑,那個水靈,那個香噴噴的,碰到牙上那個乾鬆酥軟!白嘴吃也好,就酒喝也好,放在舌上當檳榔含著也好。寫文章的時候,三四個花生可以代替一支香煙,而且有益無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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